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联络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文化惠民工作,也是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系统广大人员的重要任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文化共享工程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发挥积极作用。为使各地了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我们特请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副司长张永新介绍有关情况。
一、学习途径及时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及时间学习:
(一)收看广播
途径:观看工程网站“网络电视”的“实用讲座”栏目播放的课件。
时间:8月12日(周五)14∶00—15∶30。
(二)点播课件
途径:点播存放在工程网站“数字学习港”的“培训课件”栏目里的课件学习。
(三)下载使用
途径:可从政务外网下载,在本地播放。
时间:8月12日(周五)。
二、学习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各级文化馆工作人员,本地文化主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信息反馈
请各支中心于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参加培训人次、学员留言和现场照片。留言一般不超过200字/人。
四、省分中心联系人
周小平 025-84356029 郑燕 025-84356333
电子邮件:gxgc@jslib.org.cn
特此通知。
文化共享工程江苏省分中心
20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