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浙江记者骆蔓)记者从浙江省文化厅获悉,《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3月1日正式施行。《保障条例》共34条,主要包括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均等化建设、科学布局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五个方面内容。
据了解,浙江省近5年来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年提高,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政策、财政、人才等文化保障不断加强;二是改革成果逐步凸显,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三是设施网络更趋完善,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四是文化服务惠及全民,浙江全省年均送戏下乡2万场次、送书200万册次、送电影30万场次、送讲座展览4000余场次、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000余场次、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