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围绕乡风文明,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弘扬八闽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通过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等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并启动新一轮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明确要求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比例达50%以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创建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乡镇,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弘扬诚信文化,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加强农村科普。
意见要求,弘扬八闽优秀传统文化。要大力弘扬红色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海洋文化、福建书院文化、畲族文化、闽都文化和陈靖姑文化等福建地域特色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要求深化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非物质文化传承发展;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
意见提出,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要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镇实体书店和数字影院建设,提升行政村农家书屋管理水平,加强乡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推出具有乡村特色、深受农民欢迎的优秀文化作品和文化产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黄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