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一系列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发展迅速,一批重点文化工程取得丰硕成果,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基本网络文化需求,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文化部、财政部于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实施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2012年2月3日,《"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正式发布。

公共电子阅览室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服务点、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具备条件的工人文化宫、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学校、工业(产业)园区等,提供集互联网信息查询、文化共享工程信息资源服务、数字图书馆服务、素质培训、网络通信、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是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发展到新的阶段,为保障基层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而推出的一种创新服务模式。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将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上网场所,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活动;将进一步完善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的软硬件设施,增强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把更多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数字资源传送到社区、城镇和农村,活跃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全社会的信息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为目标,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文化共享工程的服务网络和设施,以及文化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丰富的数字资源,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以及中央文明办组织实施的"绿色电脑进西部"工程相结合,在城乡基层大力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努力构建内容安全、服务规范、环境良好、覆盖广泛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体系。

三、实施内容

1.推进免费开放。"十二五"期间,结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三馆"免费开放工作,推动已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免费开放,满足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与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城乡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2.完善设施条件。在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终端计算机不少于10台、局域网储存空间不少于1TB、互联网出口带宽不低于2M的标准,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到"十二五"末,实现在全国所有乡镇、街道、社区的全面覆盖。

3.丰富资源内容。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适合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的优秀数字资源达到500TB。重点建设一批未成年人喜爱的动漫故事、益智类游戏、进城务工人员实用技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地方特色资源等。

4.建新技术支撑平台。充分应用云计算、智能服务、流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最新适用技术,与"三网融合"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依托已有技术管理平台,建设先进实用、安全可靠、传输通畅、开放互联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

5.强化管理与服务。制定出台《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统一标识、用户上网实名登记、巡查监督、限时上网、工作信息填报、资源利用统计与反馈制度;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管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及相关网站建设。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惠民服务。

6.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结合"三馆"免费开放工作,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在保证公共电子阅览室公益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新路。

四、实施步骤

1. 试点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12月)

组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专家咨询机构;制定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规范;对55%以上已配备文化共享工程设备的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设备升级;完成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资源导航系统建设;完成资源建设计划总量的20%,并提供服务。

2. 逐步推进阶段(2012年—2013年)

推进已建公共电子阅览室全面免费开放;完成已配备文化共享工程设备的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设备升级;完成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十二五"期间资源建设计划总量的60%,并提供服务。

3. 全面完成阶段(2014年—2015年)

对符合条件的公共互联网服务场所进行认定;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发展完善面向三网融合的资源传输调配体系;全面完成500TB资源建设计划,并提供服务。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部社会文化司;管理中心负责公共电子阅览室整体资源建设、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省级分中心负责区域内资源建设、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

2.经费保障。"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补充设备,完善服务管理、建设技术平台。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分别为50%和80%,东部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地方财政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3.培训工作。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着力开展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业务骨干,提高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工作水准,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4.宣传推广。广泛宣传"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到公共电子阅览室享受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培养典型,及时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