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苑天香”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俱乐部名称:“书苑天香”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性质:依托苏州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由苏州图书馆发起,由工商、金融界管理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俱乐部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向企业和企业家,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为苏州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为企业和企业家搭建一个共享信息服务,增进交流合作的平台。
第四条:俱乐部性质:会员制。
第五条:俱乐部活动地点:苏州图书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本俱乐部设常任理事会,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8名,理事5名,秘书长1名。
第七条:苏州图书馆专家团成员、特邀嘉宾为俱乐部顾问。
第八条:俱乐部的日常业务活动由苏州图书馆情报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九条: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服务有:
1.设有活动场所,并配备图书、杂志和上网的电脑,组织企业和企业家开展活动。
2.定期举行会员沙龙活动和参观活动。
3.定期提供决策信息、管理信息和部分行业信息。
4. 定期邀请会员参加企业管理讲座,每年5-10场。
5.向企业推荐、传递各类最新的书刊信息、培训信息,为企业提供培训支持。
6.赠送苏州图书馆“书苑天香”俱乐部卡一张,该卡同时具有苏州图书馆图书借阅功能。
7.根据会员需要,在苏州图书馆网站上设立企业信息专栏,并提供检索窗口。同时承担各类课题咨询服务。
8.在合适的企业开设图书馆流通点。
第十条:俱乐部在为会员提供上述活动或其它组织安排时,将提前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以便会员能及时获取。
第十一条:本俱乐部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同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凡企业承认本俱乐部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即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个人也可加入成为个人会员,成为会员后即俱乐部会员卡,有效期为1年。
第十三条:会员参加沙龙活动时,在持卡人同意下非持卡人可以用会员卡代替持卡人参加,但一张会员卡只限一人参加。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连续半年不参加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
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免费获得俱乐部提供的信息资源;
会员可对俱乐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自愿入会和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义务:
自觉遵守俱乐部的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
积极建议、筹划、参加俱乐部主动;
共创俱乐部的形象,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自愿捐赠或支助俱乐部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会员须知
1.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及俱乐部其他有关规定,并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和企业资料;
3.会员需明白在俱乐部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的个人观点,与俱乐部无关;
第十七条:会员会费
1.团体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
2.个人会员会费每年500元。
3.如果有企业自愿捐赠或支助俱乐部活动经费,会员会费可以少收甚至不收。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捐赠;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经费使用
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实行的会计政策和制度;
2.定期向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俱乐部会员监督;
第六章 有关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俱乐部一切活动均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在今后服务过程中将不断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俱乐部。
本章程自俱乐部成立之日即生效。
苏州图书馆“书苑天香”俱乐部
2005年11月